售后条例

浏览次数:2089
一、质量担保期限
   本公司销售的产品担保期为12个月,电源和天线为3个月,从用户购机填保修签(保修卡)之日起计算,该日期应在保修签(保修卡)上注明,并随机器交给客户。

二、质量担保条件
  1、质量担保期内任何担保,用户必须出示盖有本公司公章的保修签(保修卡)。
  2、用户提出质量担保前,要保存损坏的原始状态。
  3、在质量担保期内,零配件的更换和维修不能延长整机质量担保期或更换零配件的质量担保期。

三、属于质量担保范围(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1、因产品的制造、装配及原材料缺陷等因素,而引起的机器无法工作;
  2、由质量缺陷所引起的机器损坏;
  3、质量担保费用包括零配件、维修工时费用及外出等交通费用。

四、不属于质量担保范围(费用由用户承担
  1、用户不能出示(保修签)保修卡,视用户自动放弃质量索赔权;
  2、用户自行修理或到本公司以外的厂家修理后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
  3、用户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
  4、由外部原因造成机器损伤,特别是运输、搬运过程中的碰撞以及化学气体、化学物品的腐蚀所致损坏;
  5、由于自然灾害、被盗、人为故意破坏等;
  6、质量担保中没有专门规定的费用,如用户因质量担保而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所有费用;
  7、由质量担保过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附加费用;
  8、没按照说明书中规定的方法使用引起的损坏;
  9、易损件正常损坏及损耗的维修费用。